隆阳区人大三措施整治机关干部“走读”行为
日前,保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为着力从严管理机关干部,将持续整改干部工作作风引向深入,形成长效机制,3月13日上午,区人大机关在四楼会议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原文学习通知精神,并采取三措施强力整治机关干部“走读”行为,着力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落实制度不走样。要求,在工作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能“早出晚归”上下班,禁绝“空城计”。严禁机关干部外出不向分管领导请示和机关办公室报告备案或假借下乡等名义擅自外出处置私事。严格执行机关内部规定,各委室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1天以内的由委室主任审批;2天以内的经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的经常委会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各委室负责人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常委会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常委会领导因事、因病需请假的,经常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区委审批。各委室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查及下乡指导工作,报请常委会分管领导。机关干部职工出差、外出考察学习或休假离开隆阳区辖区范围内的,报请常委会分管领导。办公室抓好机关日常工作考勤的监督检查,每周至少对机关干部职工在岗和上下班情况抽查两次,并择时通报抽查结果。年终做好机关干部职工请假汇总统计工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是完善制度强保障。由办公室修改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统筹协调安排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人大干部参与或负责的各项目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常委会1位领导带班,机关及各项目指挥部至少1名干部值班。同时,建立干部外出日常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外出备案制度。因工作需要,机关干部需外出的统一向办公室报告备案,办公室做好干部去向登记,明确去向目的、工作任务、返回时限等。再次,建立机关委室工作开展情况周报制度。各委室统一围绕工作内容、参加人员、取得效果等填写区人大常委会委室工作开展情况周报表交办公室,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在机关周一学习会上通报。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效。严格按《通知》要求,机关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表率,机关党支部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畅通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渠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从重处理。办公室和党支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