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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肃的问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016-11-18 11:16 辉波  昌宁人大办

以严肃的问责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辉 波  

(2016年10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追责到底”的强烈信号,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提供了制度遵循和党纪依据。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正风肃纪和问责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  

一、要正确把握问责的“尺子”。对负有责任、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问责,是管理干部的必要措施,也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条例》出台之前,对同样一种行为,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来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尚缺乏统一标尺。《条例》明确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要清醒认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把《条例》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的一把尺子,一以贯之、一个声音、一抓到底。  

二、要严格落实问责的“板子”。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问责不是儿戏,要准确把握《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较真叫板,严格执纪,做到“问”到重点,“责”出成效,把“板子”打准、打响,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决不能蜻蜓点水,应付了事,前台风风火火问责,后台悄无声息复出。不仅要坚持有问必责、真问真责,还必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敢于动真碰硬,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做到该约谈的约谈,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该处理的处理。县委已经明确,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对履职不到位,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涣散、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哪个乡镇出了问题,就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切实扛起问责的“担子”。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廉政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能否真正落地生根,最为关键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失职失责行为敢不敢较真,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碰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起来,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县委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在换届选举中切实发挥好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搞不正之风和别有用心的人无处藏身。  

四、要突出用好问责的“镜子”。要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教育作用,抓住典型问题,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点名道姓,绝不遮丑护短,切实起到问责一例、警醒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持续形成强有力的警示效应。换届选举中要强化“一片一书”的学习教育,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严格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同时,问责的目的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严爱并举,在不折不扣执纪、真刀真枪问责的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问”促“责”,以“责”促“行”,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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