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
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机关工作十八法”等内容。机关党委副书记、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正新主持学习。
李正新在领学“三个条例”及“机关工作十八法”全文后提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强化问责、严肃追责的基本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突出地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是新形势下做好党的工作的基本遵循;“机关工作十八法”对于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李正新就学习贯彻“三个条例”及“机关工作十八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好“三个条例”及“机关工作十八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二是机关全体党员要认真开展自学,把学习“三个条例”及“机关工作十八法”的学习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结合起来,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三个条例”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三是机关全体党员要对照“三个条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学习贯彻“三个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是各支部要把“三个条例”和“机关工作十八法”纳入党课学习,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内容,紧密结合“争当合格党员”和“争当跨越发展先锋”,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专题学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