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保山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2月6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保山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保山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保山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