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2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所作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