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8月31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的提请:
免去蒋必强、张明、朱平、张云、杨惠玲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爱琼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