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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3-23 15:48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2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静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和2017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为推动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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