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2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军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三届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建议和2017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第四届市人民政府履新之年。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六化突破年”“机制完善年”“工业攻坚年”三大主题,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本届政府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奋力赶超、率先跨越,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奋力开创我市跨越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