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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05-07 15:40 张绍武  昌宁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近日,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辉波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这次集中学习会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上,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有才同志作了中心发言,其他党组成员也作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开辟了党治国理政新境界,开辟了管党治党新境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辉波强调,要在扎扎实实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在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深入宣传普及,注重运用现代媒体传播手段,创新宣传形式;要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另一方面,要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上下功夫,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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