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2月7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的提请:
免去黄映瑾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施红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晓刚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吕经国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平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姜福慧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姚磊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