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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发言摘要
2017-08-31 16:30  

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发言摘要

 

8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对有关报告分组进行审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对《关于保山市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付永明秘书长:要积极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加强财源培植,夯实财源基础,增强财政实力。  

李正新委员:要加强对社保基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监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杨开东委员:确保了全市财政运行和刚性支出,运行良好。存在总量偏小、需求增大、矛盾突出、短板明显等问题。  

二、对《保山市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石玉昌副主任:审计工作很难做,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找准了问题,点到了要害,但目的是整改,关键要真正把存在问题改到底、改彻底。  

邹银凯副主任:审计部门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审计类型越来越多。近年来,审计部门认真履职,工作成效显著。建议:对审计出的问题关键是要整改到位,触犯法纪的要严肃执纪执法,并公开通报。  

李永伦副主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充分体现审计效果。  

付永明秘书长:近年来,审计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审计局工作量较大,法律性、政策性非常强。建议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落实力度,对审计结果要有明确的交待。  

李正新委员:一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二要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和监督。  

杨光兰委员: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全面详实、深入细致、审计覆盖面广,公开透明,反映问题有深度,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有操作性,切实可行。建议:要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项目审批、预算安排、人事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对违规违纪单位和部门的问责力度,通报整改结果。探索由审计机关对人大评议的部门进行审计的办法。  

杨开东委员:审计工作十分必要,审计的效果十分明显,报告反映出的审计事项让人惊心。建议审计工作做到各领域全覆盖。  

郭进华委员:审计工作得到重视,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对照前几年的报告,对有些审计问题加大了力度,得到了改进,效果明显,如:“小金库、办公用品”等。但有些问题仍然出现,如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建议:一是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按审计纪律严格办理。二是针对报告里提到的“五个方面的建设”,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以通报、公告的方式,予以加强和完善。三是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机制。  

杜晓林委员:市审计局依法审计、敢于审计、善于审计,做了很多很辛苦的工作。建议要狠抓督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动真格、实打实、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整改好有关问题。  

杨光兰委员:认真落实审计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整改方案,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克服和解决好屡审屡犯的问题。  

辉波委员:审计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建议:一是运用好审计结果,跟踪督促整改好。二是加大对重点项目、  

重点工作的审计,特别是加强前置审计工作。  

三、关于对《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石玉昌副主任:对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势头看好,但也有不容乐观的地方,下半年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一方面是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一抓到底;另一方面是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各个项目建设的落实,要使项目建设产生效益,把着力点放在“落实”两个字上。  

邹银凯副主任:目标任务既定,措施任务已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左光虎副主任:上半年全市各项经济指标都在增长,运行良好。随着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融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下半年主要工作除了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之外,融资方面也应加强。  

李正新委员:投资结构不合理,产业投资、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占比低,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建议:一是对在建和拟落地的项目要加强服务,争取早日投产,投产的早日达产。二是抓好“园中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考虑“园中园”的供水问题。  

杨光兰委员:上半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迎难而上,狠抓体制创新、任务分解等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13项指标除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年初预期目标外,其余都高于年初预期目标,上半年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黄灿洲委员:我市上半年社会投资不足,出现负增长。建议:在瞄准市外项目的同时,应重视市内本土企业的发展,对市内中、小企业要给予重视扶持。在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引导企业与国际接轨,发展壮大。规范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社会投资。  

杜晓林委员:今年上半年,保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亮点频现,成绩显著,比如说GDP同比增长11.6%,增速居全省16个州市第2位,堪称雄鹰似铁天天越,喜报如潮日日来,非常振奋人心,非常鼓舞人心。说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是卓有成效的,全市各级各界的努力是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建议:一是强化“老板发财、保山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招大商招好商。二是弘扬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的“三千”精神,加强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强输血、送血、活血(保护环境)相结合,坚持授之以鱼、授之以渔、授之以欲相结合,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三是建议修复太保山武侯祠,使其和旁边的保山历史名人堂珠联璧合、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促进保山发展。  

辉波委员:一是抓实固定资产投资。二是狠抓“园中园”建设,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三是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最大问题是资金问题,市县都要想办法解决。  

龚毅敏委员: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目前保山市有信贷已批未投放的有91亿元,原因主要是项目及工程建设进度不符合投放条件。二是重视结构性投资调整,今年保山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速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三是抓好企业信用建设。  

四、关于对《保山市2017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李正新委员: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按预算法规定提取预备费。二是加强对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的培训。恢复原开展过的“年度财务大检查”活动。强化监管,防范未然。三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分析,实现税收应缴尽缴。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预警机制。  

杨光兰委员:上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积极作为,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8亿元,增长11.4%,完成年初预算的5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9亿元,增长8.5%,完成预算的50.4%,全市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平稳增长的态势。建议:做好下半年的工作,要夯实财源建设基础、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做好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优先用于民生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杨开东委员:通过各县(市、区)召开的跨越发展主题+专题会议,反映出各县(市、区)上半年经济跨越发展存在许多困难。全市异地扶贫资金缺口较大。  

五、关于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石玉昌副主任:一级政府如何做到依法行政,就要做到不退让、不回避问题;法治社会,说着容易做着难,难在民告官上,  

政府要不怕出庭,不怕当被告,只有按法律办事,才能真正改变  

人民信信访不信法律的现象。  

邹银凯副主任: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积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二是要切实改变“告官不见官”情况。  

左光虎副主任:行政审判工作发展进程缓慢,这与案件少、群众认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建议:一是针对行政执法宣传不到位,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办事能力。  

李永伦副主任:一是强化宣传,有效引导。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将行政纠纷引入诉讼渠道,尽量避免集体上访事件,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信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二是政府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三是注重提升法官素质和能力,提高行政审判质量。  

付永明秘书长:政府部门要将依法行政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转变观念,积极面对相关问题。  

余卫芳委员:一是继续落实好人大代表庭审旁听制度。二是政府要将行政审判案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通报,以利于增强相关委室对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针对性。  

彭自华委员:行政审判依然较少、量小,综合原因是老百姓怕告官,应加强依法行政审判,促使依法行政。建议:一是促使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二是不断提高法院审结率。三是促进法院、  

政府沟通。一方面加大司法建议沟通;另一方面提高执行力,建  

立行政案件通报制。  

郭进华委员:一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护法。二是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杨思锋委员:提高行政一把手出庭率,通过一把手重视,提高整个行政部门工作能力。  

杨开东委员: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可以治理行政工作中部分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杜晓林委员:全市法院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秉公办案,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建议:一是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  

马锐新委员:一是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应从求真务实、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的意义,按法律法规配齐行政审判人员,尽快消除“一人庭”、“二人庭”状况,健全机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整体职业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制度创新,加强诉权保护,完善诉讼程序,强化行政审判的亲民便民措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通过定期专题汇报、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争取支持、优化司法环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  

列席人员黄晓: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根本问题根子在政府,应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建议: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列席人员武凡荣: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的比例,建议要高于30%以上。二是对执行结果的通报上,要增强行政机关各级负责人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意识,体现行政机关的公正、诚信。  

六、关于对《63365最快线路检测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石玉昌副主任:学前教育要有规划,做到未雨绸缪,当新一批二孩到来之际,尽快落实,坚持两条腿走路,公办、民办一起发展。  

邹银凯副主任:当前的学前教育存在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建议:一是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这一矛盾,比如:在政策上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要一视同仁,允许公办幼儿园教师流动等。二是教育行政部门要搞好行业管理,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  

左光虎副主任:“十二五”以来,保山的学前教育发展良好。在民办学校办理中,要保证师资、资金和管理水平,适应发展。  

李永伦副主任: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建议:一是将公办学前教育向自然村延伸。二是大力鼓励民办学前教育。三是注重教育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付永明秘书长:当前的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入园难”、“入好园”的矛盾非常突出。建议:一是片区划分制度需要按照城市范围的扩大进一步优化和改变,同时还需要统筹规划好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二是要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学前教育,教育部门要积极引导并做好规划。三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快城市住宅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将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与住宅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使用。  

李正新委员:优质教育资源缺乏,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更加缺乏。城市缺乏,农村更加稀缺。建议:一是从关系国家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学前教育。二是加强宣传,逐步增强师资力量,提高软件、硬件方面的投入。  

杨光兰委员:2013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和普及提高,在学前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民办学前教育等方面得到增强。全市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建议:一是提高临聘教师的待遇。目前,临聘教师已占到教职工总人数的45%左右,待遇仅为每人每月1000至1500元,基本没有五险,待遇偏低,教师队伍极不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托幼班、早教中心的管理主体。目前,我市对已开办的0—3岁托幼班、早教中心机构存在无审批机构、无管理机构、无安全保障的“三无”乱象,非常不利于幼儿的身心发展。三是加快保山中心城区学前教育的规划建设,以适应发展需求。一是规划要到位,应随着城市的发展,合理布局学前教育;二是规划要达标;三是认真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余卫芳委员:保山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但与社会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建议:一是幼儿园民办教师职称评定做到全覆盖。二是改善幼儿园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的合理分布,以人为本,不提倡幼儿园学生住校。  

杨先康委员:一是政府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和“入园难”、“入好园”更难的的问题。二是要注重师资力量的建设,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叶超社委员:一是综合全市农业农村教育的均衡性,起萌的重要性,重视学前教育;二是如何对学前教育进行补助作进一步思考。  

彭自华委员:加大民间投资力度,政府搭建民间投资平台,疏通民间投资渠道。  

张峡委员: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入园难入好园更难。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列入议事议程;二是统筹规划布局,新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切实解决入园难的问题。  

郭进华委员:学前教育总体状况适应不了入学的需要。建议:一是处理好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以政府为主导)。三是处理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关系。  

杨开东委员:学前教育的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特别是民办学校。学前教育中确保食品安全,杜绝出现食品安全隐患。  

列席人员黄晓:通过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能有效推动政府专项工作的开展和提高部门的工作重视程度。  

列席人员朱锡鹏:幼儿办学是广大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建议:一是关于建校舍的问题,幼儿园办学可以由政府办、民办或者两者结合;二是关于师资问题,一方面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目前不许增加,师资力量较少,民办幼儿园聘用的老师工资待遇低,能否通过相关平台帮助解决待遇问题;另一方面在教育均衡发展中,要解决提高教育质量的问题。  

七、对《关于2016年保山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的审议意见  

杨开东委员:在拆迁工作中,拆迁的建筑垃圾应得到后续治理,避免拆除的垃圾乱推乱放,影响整体城市形象。  

李忆陵委员:针对保山中心城市蜂窝煤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建议政府进一步研究解决。  

列席人员黄晓:对保山市的城市垃圾处理进行调研,推动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关于对《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意见  

左光虎副主任:为落实好该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条例效能,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把好田园城市保护关。二是政府制定实施好细则。  

李永伦副主任:《保山市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历时长,选题难,程序复杂,来之不易。起草阶段,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上至省人大常委会,下至昌宁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目前《保山市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执法主体明确,禁止行为规范,基本成熟,今后在执行过程中还将逐步完善。建议出台后要严格执行。  

李正新委员:《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是我市有立法权后的第一部法律,该部法律就基本内容来说,是我国这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有很多方面体现了创新的精神,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中“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的具体体现。建议:一是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昌宁县要加强宣传,借机造势,宣传好昌宁,促进各方面发展。二是认真研究,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三是执行中不断总结完善,待时机成熟,可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李方浩委员:综合立法不容易,体现出综合立法的复杂性,该条例(草案)已进行6次大规模的修改,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这部法律在立法过程中开创“三个”第一,即全国关于这方面内容的首部法律、地方拥有立法权在省级召开论证的第一部法律、保山市第一部法律。  

黄灿洲委员:出台条例要以管得住、可操作为目的,并与昌宁田园城市的中期、远期规划进行紧密对接。  

余卫芳委员:同意《保山市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实施中出现什么问题再不断加以完善。  

黄佳聪委员:建议对相关表述作进一步改进,如:第11条第七款“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野生动物”建议此条从简表述如“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第三章17条建议表述为:昌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田园镇、漭水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区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降低面源污染。实施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使用有机肥,病虫害无害化防控,减少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  

彭自华委员:一是第20条中“永久保护”是否可以说明如何保护。二是禁止行为与后面的逻辑关系作调整。  

郭进华委员:一是昌宁县要认真实施好该条例。二是对历史文化、文物的保护要进一步明确,写进条例。  

杜晓林委员:昌宁田园城市十分漂亮、美伦美奂,青山不墨千秋画,坝子无弦万古琴,秀外慧中颜值高,引人入胜好地方,为其撑起法制保护伞十分重要和必要,建议尽快通过,尽快实施。  

辉波委员: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从动议到现在已有5年,几经周折,已较成熟了,在省里论证时,专家认为条例有三个第一:就田园城市立法全国全省第一,保山获立法权立的第一法,州市立法省级论证尚属首例,也是第一。条例一旦通过后,昌宁将根据条例内容、精神,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宣传学习好条例,贯彻执行好条例。  

马锐新委员:《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从酝酿、争取立法到现在的草案修改稿,历时数年,几经周折,反复调研、修改、论证,凝聚了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及很多相关部门人员的智慧和心血,《条例》充分采纳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合理建议,科学制定了保护范围,合理设定了禁止行为和相关法律责任,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当然,《条例》不可能毫无瑕疵。《条例》通过后,昌宁县政府还将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将在办法中完善体现,现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已基本成熟,同意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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