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过去五年,是我市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效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肩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保山实现新跨越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细品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沉甸甸的果实,更是令人倍受鼓舞:共召集人代会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7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6次、工作评议13次、专题询问5次,专项工作视察、调研39项,作出决议决定48个,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4人次。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经济运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审查)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等专项工作报告37项,每年对经济发展形势和计划执行情况深入调研,分析研判,听取报告,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强化措施,加快发展。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督促有关单位限时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进一步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查监督,全面推进市、县(市、区)两级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效督促市政府依法理财,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审查通过《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大胆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审查批准大瑞铁路征地拆迁、设立保山市政府投资基金、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ppp项目等涉及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等20多项议案,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提供保障,并适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还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聚焦监督实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更有效的监督方式,连续5年开展专题询问,回应群众关切。分别开展以食品安全、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全市禁毒工作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促进问题得到落实解决,支持政府回应人民期待,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保障房建设、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使用和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西水东调”工程、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口岸(通道)、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建设和“一湖四路”、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监督,有力地督促了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组织对发改、司法、水务、科技、扶贫、教育、工商等13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促进“一府两院”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工作举措,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全市殡葬改革、艾滋病防治、单独二孩政策、中心城市体育场馆管理等社会民生事业持续跟踪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围绕三农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对全市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进行调研,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妥善解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跟踪监督,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腾冲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古村落保护,倡导大力保护生态和优秀传统文化,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了保护区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连续五年开展保山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生态助力跨越发展和美丽保山建设。
聚焦法治建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施法律监督,先后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行政监察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旅游法等32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全省珠宝玉石类资源纳入地方立法保护的空白。从2016年3月1日起,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及时着手地方立法各项准备工作。强化了地方立法审议机构建设,设立法制委员会,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工作联系点。初步建立了立法体制机制,强化学习培训,向社会公开征集今后五年的立法建议项目。积极推进《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立法任务的落实,并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初审。五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18件,接待群众来访250批580人次,群众来信来访转交办率达100%。
聚焦民主进程。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执行《63365最快线路检测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落实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任职表态发言和递交履职保证书制度、宪法宣誓制度、任后监督制度,提高任命干部宪法意识、人民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五年来,通过人代会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名,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6人次。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开展代表法、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等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参加省级和省外考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水平。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双联”制度,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广泛动员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保山决战扶贫、跨越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坚持人大督办、政府交办、部门承办方式,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单位进行视察,推动建议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督促办理完成交由政府系统和党群政、法系统的429件代表建议。加大对关系社会民生事业的32件重点建议的跟踪,强化督促检查,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自2016年开始,设立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加强对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导,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和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圆满完成县乡换届各项任务。
聚焦自身建设。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续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等学习教育活动,弘扬传承杨善洲精神,增强宗旨意识,推动作风转变,自觉以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审视检验人大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动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党组,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狠抓作风转变,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改进视察调研、会议组织、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完善党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机关工作5个层次的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公文,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理论研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出台新闻发言人制度,升级“保山人大网”,提升《保山人大》办刊质量。常委会领导带头挂产业、挂项目、挂企业、挂贫困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主战场助推发展。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与基层党建“双推进”,为推动当地群众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尽心尽力。
永昌大地,待势乘时。未来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更加注重维护法治权威,更加注重回应群众期盼,更加注重解决短板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依法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等职权,持续用力推动人大在全市“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撰稿:杨富军,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2220954,1365875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