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2月7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张静主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昌、寸时庆、邹银凯、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秘书长付永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光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嘉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武凡荣,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不是委员的各委室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任命毕春早、陈洪、胡扉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月忠、张瑞芳、李建军、穆强、娄广文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职务。
会上,张静主任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出的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嘉玲同志及本次常委会会议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公开宣誓。